昆明市委员会建议应统一回收处理电动车废旧电池

    目前,昆明市已办理注册登记、纳入管理的电动自行车超过41万辆,尚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保守估计也超过30万辆,且电动自行车市场还在不断扩大。据此推算,昆明市每年将产生30余万个有待处理的电动自行车废电池。这些废旧电池是否得到有效处理,成了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在本次昆明两会上,民盟昆明市委员会就递交提案,建议应统一回收和处理电动车废旧电池。

    据了解,为从根本上杜绝电动自行车废铅酸电池产生二次污染,昆明市环保局出台了《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电动自行车入市环境保护备案登记材料的公告》。但据调查,目前昆明市整个电动自行车废铅酸电池的回收工作处于分散经营的无序状态。

    针对这种情况,民盟昆明市委员会表示,虽然昆明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中心正在建设中,待其建成后昆明市的报废铅酸蓄电池可以完全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回收处置,但由于报废电池数量大、危害大、管理环节多,仍须进行全过程的严格管理和专业回收处置,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才能取得实效。

    因此,民盟昆明市委员会提出建议:有关部门要制定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和再生利用的政策和管理细则,实行统一管理、归口收购,有组织地将废旧蓄电池运送至有生产能力且“三废”排放达标的再生铅生产企业。同时,分区域集中建立少数较大规模的、技术先进的处理处置场所,避免小规模、分散处置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清理整顿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和再生企业,严格市场准入。并制定优惠政策,扶持废旧铅酸蓄电池再生企业发展。对于社会面,则鼓励结合电动自行车维修点组建“换电站点”,并形成网络,统一提供维修、充电、租赁、换购、出售、回购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