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器回收将有法可依 最高罚50万

    从24日上午召开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培训会上获悉,我国废弃电器电子回收处理将有法可依,今后如果擅自处理电子垃圾最高将罚款50万元。该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记者同时还了解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知识竞赛也于今天启动,北京市民可上网参与知识竞赛,将有机会获得价值不等的数码产品。